珠海财税政策加力促进特色海洋经济发展
为深入实施《珠海市特色海洋经济发展规划(2013-2020年)》,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珠海市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珠海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促进特色海洋经济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海洋专项资金支持。为支持海洋产业的技术研发、产业化、平台建设、重大项目、知识产权、产业集群、市场培育等环节全面发展,以及推动涉海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省建设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的资金支持。积极落实《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争取优先安排纳入省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项目的专项资金支持,落实有关海域无居民海岛开发使用金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转移支付方面的优惠政策,安排专项补助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海岸带与无居民海岛整治修复、海洋管理和海洋生态保护。有效整合市级有关部门资金投入。市级相关部门各类涉海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按照省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和市海洋产业发展战略要求,有效整合,突出重点,更好地满足海洋产业重大建设项目的需要。各区要加大对本地海洋产业发展、涉海基础设施的资金支持。
二是加大税收政策支持。扶持海洋重点产业项目。对列入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海洋产业和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税前抵扣等自主创新优惠政策,进一步推动海洋新兴产业、海洋现代服务业等海洋产业发展。落实涉海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海洋产业中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涉海科技型创新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办法。落实国家关于试点物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推荐符合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税务总局试点物流企业名单,落实国家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对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经批准后给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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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