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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坡头区农村“三资”管理贯彻六字方针

  为继续深化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湛江市坡头区委组织区政法委、农业局、财政局及各镇街等单位领导召开2015年深化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会议,在去年全面推行农村“三资”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提出2015年坡头农村“三资”管理六字方针:巩固、完善、提高。

  第一:切实做好农村“三资”清产核资,建立 “三资”台账。会议要求各镇街成立农村“三资”清查工作小组,组织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如实核实资产资源情况,包括货币资金(账面数与实际数)、资产(数量、原值、净值、购建年份、所在地点、责任人、目前状态等)、资源(坐落位置、面积、对外承包或入股等)等项目的具体情况。

  第二:搭建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平台,推进信息化管理。农村资产资源种类数量繁杂,在清查的基础上,建立三资管理系统,将资产资源的具体情况录入平台,实行信息化网络版化管理,包括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实物相片、所处位置、交易状态等信息情况。

  第三:加大《坡头区进一步加强村财镇管的指导意见》宣传力度。各镇街财政所要在方便群众查阅的地方建立公开栏,将《指导意见》规定的农村资金开支审批流程与报账手续,及农村资金开支的审批权限等重要内容公布。同时,要求各村民小组一定将《指导意见》在本村公共场面公示,真正发挥村民监督作用。

  第四:积极收集关于农村资金违法违规的案例。各镇街要认真核查,对于没有将农村集体资金全额纳入财政所监管的村集体账户或村干部违规使用集体资金情况进行严厉打击,及时上报到区政法委,由区“三资”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计查处。

  第五:努力做好农村财务公示工作。财政所每季度初将上季度村民小组的财务收支情况打印,由镇包片干部负责公示张贴(镇包片干部可以将财务收支表统一交给村委会,由村委会落实公示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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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