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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财政积极探索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新途径

  近年来,高州市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力抓制度建设、薄弱环节、重点资金、队伍建设四方面,不断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

  一、抓制度建设,确保监管规范

  一是建立专管员制度。结合资金监管工作实际,市财政部门以业务股室为单位设立专项资金专管员,并相应制定专管员岗位职责。二是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按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要求,不断更新和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重大资金审批、资金使用公示、项目验收结算、资金监管绩效考评等制度。三是细化资金监管程序和办法,作为实施监管的依据和措施,保证监管工作有章可循。通过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流程,实现将复杂的事情简单化、简单的事情流程化、流程的事情定量化、定量的事情信息化,每个环节都制定了工作标准,使乡镇财政业务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二、抓关键环节,夯实监管基础

  牢牢把握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三个薄弱环节,确保乡镇财政资金透明、安全、有效。

  一是信息通达。为保证上下通达,市财政部门在下达专项资金之前,通过OA系统将各类政策、资金信息,以资金文形式发至各镇街道财政所,由信息专员进行收集整理,及时告知财政所。为保证镇内横向通达,以财政所专员、乡镇农业、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组建财政资金监管信息群,传递资金监管往来信息,并及时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反馈监管意见。

  二是公开公示。公开公示是资金监管工作的关键环节,要不断从内容和形式上进行创新,增强财政资金透明度。一要明确公示主体。把监管资金按不同的主体进行分类,镇集中公示的有: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移民后扶资金、项目招投标情况;村级公示的有:五保金、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村级财务收支;相关单位公示的有: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等;二要细化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乡村的基本支出、各项资金的补助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资金拨付的文件、资金监督电话等,每下发一笔资金公开一次,公开时间至少不少于7天;三要规范公示形式。资金下达后市财政局在“政务信息管理平台”实行网上公开,资金拨付个人后,乡镇财政所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或以镇、村公开栏为固定场所常年公开,切实提高乡镇财政资金透明度和知晓率。

  三是抽查巡查。市财政部门定期不定期地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以上级相关政策、资金文件、管理办法为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抽查巡查,适时开展乡镇交叉检查。每年组织一次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检查和镇级财政管理考评,每月汇总一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每次抽查巡查形成文字材料和专项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乡镇及时整改,并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评比。

  三、抓重点项目,发挥监管实效

  对补助性资金和项目类资金分类建立资金监管台账。严格实行补助性资金“乡镇管底册、部门管审核、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的管理方法,坚持做到“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信息管理到户、张榜公布到户、资金直补到户。项目资金按照签订合同、审立项目、跟踪检查、考核验收、凭据拨款的原则,按程序申报、按进度拨款。严格实行报账制,严格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四制”责任制,调动乡村实施项目的积极性;严格实行绩效评价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在农村公益事业的建设上、体现在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上、落实在项目资金财政监管的过程中。

  四、抓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加强对全市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增加对乡镇资金监管人员(专管员)和财政所新近公务员的业务培训次数,重点培训政策执行力、资金监管业务技能、实际操作程序等,全面提升财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技能。设立惠农资金补贴窗口、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窗口、其他业务窗口及群众来访窗口,有效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强信息交流,对上做好汇报,坚持进展情况一月一汇报、典型经验专项汇报、专题调研总结汇报。横向交流,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做法,多向先进单位学习,促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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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