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份以来,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积极贯彻李红军市长调研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注重提前介入、现场查勘、借助外力和完善内控,四项举措促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速增效。一年来,审核项目2711个,送审金额133.38亿元,审定金额117.88亿元,核减15.5亿元,核减率为11.6%。
一、注重提前介入,控制投资成本。积极服务于茂名市交通大会战和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服务经济发展、节约财政资金的作用,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从设计阶段就开始介入,关口前移,密切跟踪工程项目管理,积极进行市场调研询价,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尽可能少花钱办大事办好事。如博贺港区防波堤工程,原石头价格按照信息价100元/立方米计算,市投资审核中心提出由业主提供岭头供施工方炸石回填的建议,为政府节省投资约5.89亿元。
二、注重现场查勘,保证评审质量。坚持“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工作理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工程审核,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特别是对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查勘,掌握第一手资料,有效遏制了工程高估冒算及虚假鉴证的问题。河东供水工程项目中,由于工程师加强现场查勘,发现了施工现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仅河沙和槽钢两项,就审减了工程进度款1600多万元。根据李红军市长的指示,对国道207线、国道325线、省道372线改造工程概算,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指标逐项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明确不同工程设计要求的造价差异,为提高同类工程造价审核质量提供了范例。
三、注重借助外力,提高评审效率。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任务的要求,调整业务精干、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保证重点工程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按上级布置的时间,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审核工作。同时,针对评审时效紧、工程项目繁重的情况,出台了《茂名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委托评审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5月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了6家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参与21个结算项目和3个预算项目的审核,拓宽了评审方式,提高了评审效率。
四、注重多方复核,完善内控管理。完善双向审核制度,确保工程公平公正。与市审计局建立双向审核机制,更加确保评审工作的廉洁公正。对各区、县级市投资审核机构的评审报告实行抽审制度,对于投资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项目评审报告每年由市投资审核中心组织力量进行抽审。实行阳光审核,把廉政建设作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生命线,制定《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工作运行规则》和《现场查勘管理制度》、《评审工作内控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改进审核工作管理环节,确保审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对工程师及工作人员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找出廉政风险点存在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症下药,做好防范措施,守住廉政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