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财政注重从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积极支持县镇村道路通畅工程建设,将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突破口和对财政党员干部工作努力水平的检验,下定决心,破难攻坚,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吹响了幸福新农村建设会战的集结号。
一、明确目标任务,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根据我市最新农村公路GPS数据,全市仍有约586公里的农村公路尚未硬底化,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依然繁重。按照先主线、后支线,先乡道、后村道、再到乡村小道的原则,合理安排建设次序,从2014年用三年时间完成农村乡道、村道硬底化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每年10月底前,由各镇(街)负责统筹申报下一年度的项目建设计划,报市交通运输局汇总,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联合发文下达实施。凡列入计划的项目,须办理项目的前期审批手续,取得立项批文。未取得立项审批的项目,不列入该年度的实施计划。凡列入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实施计划的项目,一年内来未组织实施的,取消该项目的计划指标。今后需要建设的,必须重新申报建设计划。
二、规范建设标准,实现农村公路协调统一。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农业经营开发、客货运输、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因素合理确定建设标准,要求优化项目路线线型设计,保证路线线形顺畅,注重提高路基路面结构强度,满足强度和稳定性要求,对交通量增长较快、在当地农村起干线作用的道路适当提高建设标准。2014-2016年我市农村公路按四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申报批准实施,四级公路路基宽不少于4米,路面宽不少于3.5米,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均不少于20厘米。对于路面宽度3.5米最低标准的,要同步建设硬路肩和间隔会车道,提升通畅服务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严格资金拨付审批制度。一是采取“一事一议”等政策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从2012年起,市财政连续三年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路面混凝土实际工程量予以资金奖励,今年山区镇按每立方米补助230元,其余按每立方米补助200元,桥梁按桥面1000元/平方米单列补助。为合理控制规模,乡、村道最高补助路面宽度分别不超过7米和5米。二是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公路分级管养原则,市财政统筹安排38.39万元,对市交通局直属管养的县乡公路设置38块指示导向牌、102块村庄标志牌、98块连续弯标志牌、施画标线4518平方米,有效解决了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因缺损残旧而影响行车和行人安全问题。三是坚持严格审批、源头控制的原则,落实项目资金拨付运转程序和资金监管制度,科学控制项目规模、建设工期、工程质量,严格按项目计划、年度预算和进度拨款。同时,切实加强资金动态监管,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运转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范与杜绝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和漏洞。
四、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一是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所有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把工程建设各个监管环节;二是建立市场诚信体系。对在我市从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建设的所有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登记、建立诚信档案,实行严格动态管理;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实行项目所在地主要负责人质量责任制、质量监督机构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负责制及参与人员责任制,建立工程质量责任档案;四是加大验收检查力度。由市财政牵头,联合市发改局、交通局、监察局、地方公路管理站以及项目所在镇(街),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验收,经核查无误后,再将奖励补助款直拨至各镇(街)专户。五是建设项目实行公示考核制度,工地现场设置公告牌,公布项目名称、责任单位、工程规模、建设工期、投资额等项目基本信息及举报方式,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纳入镇(街)年度目标考核,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