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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整合水利建设资金 助力农业发展

  

  近年来,高州市财政积极整合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水利建设资金4.13亿元,提高农业灌溉保障率,真正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助力农业大市发展。

  一、整合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制订印发了《高州市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和《高州市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资金整合方案》,对全市农田水利建设进行通盘考虑,统一规划,以示范县项目建设为平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途下,规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整合了土地整理、农综开发、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中央小农水重点县、省级水利建设示范镇等项目资金,共同抓好项目区农田水利建设。综合使用好我市当前涉农资金,避免了重复投资和交叉建设的现象出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不同项目资金优势互补,全面完善灌区系统的整体改造

  示范县项目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建设,起到了优势互补的作用,示范县项目突出解决灌区水源工程和主干渠道工程建设,其他部门资金突出抓好田间渠道改造建设,使灌区从水源工程到末级渠系都得到有效改造,充分发挥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整体效益和规模效益,

  三、创新机制,水利建设资金监管实现“三化”

  创新水利建设工作的投入、管理机制,使我市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分配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将水利建设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以规范化、制度化的形式加以规范,严格执行财政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实行专账管理,专人审核。在资金使用拨付过程中,定期到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的追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真正做到事前调查研究,事中监督落实,事后检查验收,不断创新了水利建设工作的投入、管理机制,使我市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分配管理逐步纳入、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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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