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没收物品的销毁处理
为加强对没收物品的管理,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处理暂行办法》,阳江市财政局和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行没收物品的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没收物资管理制度。一是做到依法没收的物资有专门场地或仓库存放,有专人负责管理。二是没收物品及时交接、验收、登记、保管,定期结算、清仓,对没收物品进出仓设立专项帐册登记。三是严格执行没收物品处理财政审批或备案制度,及时做好没收物品的处理,并将处理所得及时入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支线”管理。
2014年1—5月,阳江市市直单位共销毁没收物品三批,其中阳江市公安局销毁车辆两批共1871辆,销毁非法生产、销售疑似鱼胶等海产品一批。阳江市通过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没收物品管理,确保了没收物品的安全,有效提高了非税收入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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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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