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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财政局设立财政业务受理窗口 开辟高效服务绿色通道

  高州市财政局创新服务模式,设立财政业务受理窗口,集中受理财政业务,通过“靠前、主动、引导、跟踪、督促”服务,全程协办,创设办事“零障碍”环境,把“小窗口”做成“大服务”,为群众开辟了高效服务的绿色通道,实现程序简、环节少、时效强、效率高的审批服务目标。

  一、建设功能完善窗口在局一楼大厅设立业务受理窗口,并加强软硬件建设,使窗口具备受理、送转、跟踪、督促、查询功能。

  二、明确公示窗口职责。窗口的职责主要是:(一)业务受理。单位或个人需送市财政局办理的业务由窗口统一受理,不用再“跑股室、找领导”。窗口业务员按照对口业务股室的相关管理规定,对申请报告资料进行初审,并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受理窗口台账登记、扫描、打印办理回执、送转。(二)跟踪督查。对财政业务按公文办结时限进行跟踪、催办,确保财政相关股室按时办结业务。(三)办结回送。对需报市委市府的各种资料、文件等业务由受理窗口办结回送。对财政资金拨款资料、投资审核中心业务等由相关股室办结并按规定保管。

  三、业务受理要求严格。业务受理要求做到三个“零”和三个“一”:即登记零错误、承诺零失信、服务零投诉;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严禁业务资料迟录、补录或者不录入监督管理系统;严禁在窗口积压当天办理的有关业务。要求所有服务注重细节,做到规范、准确、细致、周全、热情。此外,要求业务承办股室不得直接受理业务;严禁网上网下“双轨运行”、“体外循环”。还在受理窗口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置留言簿、举报投诉意见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前台后台”紧密联动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将业务受理窗口“前台”与股室工作“后台”有机联系起来,紧密联动。各股室要完善审批工作机制,接到业务受理窗口转来的业务后,按照“权责统一”、“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务必做到“八个办”:一是当日的事当日办;二是份外的事协助办;三是重要的事特殊办;四是难办的事想法办;五是该办的事往好办;六是限时的事按时办;七是复杂的事解释办;八是一切的事认真办。股室办结的业务要迅速转送业务受理窗口回送办事人员,并在电子台账中显示业务办理人员的受理、办结时间。

  五、统一规定服务流程。对政府来文报告、财政专项资金请款、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资产处置项目申请及请款、账户开设申报、投资审核中心业务等项目的服务流程在窗口处上墙公示,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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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