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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为离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助金

  为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建立稳定规范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精神,2013南雄市制定了《村、社区“两委”离任干部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全年为全市1675名离任村干部发放了130多万元生活补助金。

  方案对因年龄、身体、换届以及工作需要进行正常组织调整而正常离任的村干部,按照其任职年限,在其离任后,采取固定补助和一次性补助两种方式,给予离任经济补助,建立了稳定的离任村干部补助制度。方案规定,对离任村干部连续或累计任职不满10年的,分别按任职36年给予1000元、7年以上10年以下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连续或累计任职10年以上且男性达到60周岁、女性达到55周岁的离任村干部给予固定生活补助,其中任职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每月发放60元,20年以上的每月发放120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安排。    

  村干部离任补助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村干部关怀机制,让农村基层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更好地调动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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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