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麻章区财政四项举措促进老龄事业发展
一是全面覆盖城乡养老保障。到2013年9月止,麻章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有95819人,其中60岁以上的有24897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有1073人,其中60岁以上的有471人。基础养老金发放实现动态全覆盖。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城乡居民,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直到终老。
二是逐步提高老年人医疗保健水平。凡麻章区在册的低保、五保对象,由政府出资购买每人每年50元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一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提高到80%、85%。其中,五保户、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住院,在此基础上增加10%的支付比例;农村70岁以上老人在乡镇卫生院和一类医院住院增加5%的支付比例,在二类和三类医院住院增加10%的支付比例。五保户、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农村70岁以上老人住院实行零起付线。
三是加大老年社会救助力度。认真执行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区内困难群体尤其是老年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从2013年7月1日起,麻章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将从过去的每人每月150元(分散供养)和200元(集中供养)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410元,有效提高了1124名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
四是“五落实”提高老年社会福利水平。一落实80岁以上高龄困难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制度。麻章区现有符合条件的80岁以上高龄困难老人497人,80-89岁的,每人每月领取高龄困难津贴30元;90岁以上的,每人每月领取高龄困难津贴50元。二落实10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金”发放制度。麻章区现有符合条件的百岁高龄老人20名,每人每月领取300元。三落实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金发放制度。麻章区现有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296人,按1年义务兵役10元的标准,每月领取相应的补助金。四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麻章区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向所属的计生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通过后,每人每月享受80元奖励金。五落实老年优待证的办理工作。60岁以上老人半价、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持《优待证》免费进入公园、景点、公益性文化设施、公共体育健身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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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