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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营改增”改革试点正能量显现

  

  佛山“营改增”改革试点自2012111日启动至今,已满一年。从运行一年的情况看,“营改增”改革累计为佛山纳税人减少税收负担6.71亿元,改革试点的正能量逐步显现

  一、改革试点企业户数不断增加。运行一年来,我市纳入试点的企业从最初的8977户到目前的20358户,企业户数增长

  

  127%。其中一般纳税人从开始的861户到目前3417户,户数增长了297%试点户数稳步上升,表明企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在逐步延伸,“营改增”试点政策吸引力不断增强,改革的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

  二、改革试点企业减税成效明显。运行一年来累计为我市纳税人减少税收负担6.71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净减税2.18亿元,占全部减税额32.49%,有17214户企业受惠,减税面达到84.56%;非试点纳税人由于进项抵扣额增多,可减少应纳税额4.53亿元,占全部减少税额67.51%。可见,“营改增”试点改革带来的减税效果不仅仅影响到我市应税服务纳税人,还惠及到非试点行业纳税人。随着试点改革的深入推进,更多的企业将直接受惠。

  三、改革试点行业税负总体下降。在目前全面推广和试点增值税的“1+7”行业中,除了交通运输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整体税负增加,其它行业整体税负水平均呈下降:交通运输业税负率为5.68%,较原营业税3%上升2.68个百分点;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税负为5.37%,较原营业税税负率5%上升0.37个百分点;研发和技术服务业税负为3.9%、信息技术服务业税负为3.44%、文化创意服务业税负为3.3%、物流辅助服务业税负为1.56%、鉴证咨询服务业税负为3.75%、广播影视节目服务税负为2.33%,均少于原营业税税负率5%。试点以来全市试点纳税人共申报应缴纳增值税5.92亿元,整体税负为3.43%,符合“营改增”试点要求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改革目标。

  四、改革试点税制运行及征管情况平稳正常。运行一年来,全市试点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从首个月的2.90万份增加到累计46.22万份,全市非试点一般纳税人抵扣应税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首个月的2.64万份增加到累计53.41万份。这表明我市“营改增”税制运转平稳、征管正常有序,企业经营业务稳步增长,试点的作用不断凸显。

  五、为企业转型升级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新路径从我市试点一年的情况来看,“营改增”试点打通了二、三产业间增值税抵扣链条,从制度上解决货物与劳务税制不统一及营业税重复征收的问题,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为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加快本地产业结构调整和助推本地经济发展,腾出了空间并提供了新路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进一步增强企业竞争力;二是企业对研发费用的投入,更新设备和加大投资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日益加强,有利于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后续发展;三是加速服务业的发展并促进试点企业进行主辅分离;四是促进二、三产业融合,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营改增”改革试点一年来,试点改革成效逐步显现,随着改革的推进,企业将会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我市将进一步做好改革试点工作,让“营改增”改革助推佛山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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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