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台风“尤特”正面袭击我省,对江门市造成严重影响,其中台山市都斛镇受灾较为严重,为减轻台风“尤特”给群众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解决该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都斛镇财政所会同相关部门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加大财政投入、严格救助资金管理,实行“阳光救助”模式,确保救助款物真正落到群众手中,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灾后的基本生活。
一、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加大对困难群众投入。对低保、五保户的救助是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该所一直高度重视提高对困难户的救助工作。一方面,按照民政部门提出的救助用款计划,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镇党委、镇政府的支持,不断加大对低保人员的救助力度;另一方面,由于台风“尤特”对部分低保、五保户群众生活带来了更大的困难,该所根据实际状况加大救助资金投入,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应保尽保。
二、主动配合做好核查,确保符合保障标准的城乡群众无遗漏。配合民政部门,对该镇现有常住人口进行全面核查,经调查核实,截止今年7月31日该镇共有低保户619户,五保户26户,低保比例和五保比例均略高于全市平均保障比例。同时某些因突发情况致困者,虽然其收入并未在低保线以下,但经入户调查确系生活困难,也对其进行申请低保补助登记,帮助渡过难关。
三、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救助物质落实到位。该所对发放到各村委会及社区的救助物质都建立了严格的帐务管理制度,每一笔物资的采购、发放都由专人负责督促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求各村、社区文书跟踪落实发放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近期,该所组织对低保、五保群众发放了粮油、棉被、床等物资,而对于某些因突发情况致困者,该所通过直接转账到受助人账户,减少中间不必要的环节,确保资金尽早足额发放。
四、做好监督检查,实现“阳光救助”。近期,该所联合镇相关部门以及各村支书,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镇18个村(社区)开展“尤特”救助物资发放、公示、签名领取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抽样检查的85户困难户领取物资情况看,各村(社区)的救助物资能及时、足额发放,发放程序规范。在发放过程中,清单、册子、负责人签名、困难户的签名等资料完整无缺,真正做到“专款专物专用、重点使用”,没有截留、挪用救助款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