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电白县财政局按照建设“阳光财政”的要求,排查四个重点风险点,健全七项管理制度,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渗透、融入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强化了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制约。
一、排查四个重点风险点。一是对于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排查重大决策、重要资金分配、重大项目安排等决策、审批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二是对于各股室(单位)负责人,重点排查对各自的工作制度、业务流程的落实及控制方面的廉政风险点。三是对于一般干部,重点排查岗位职权行使缺位、越位及不规范产生的廉政风险点。四是对于关键领域(单位),重点从管人、管事、管钱上查找廉政风险。对涉及到具体业务操作、资金分配、资金拨付、项目申报及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从发生几率、危害程度和违法、违纪、违德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时刻绷紧责任这根弦。
二、健全七项财政管理制度。一是完善部门预算制度。规范了项目预算编制、硬化部门预算约束,并与太极华清软件公司合作,设计了部门预算编制软件,实现了预算数据的自动化、规范化处理;完善预算公开透明制度建设,强化了人大、审计和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完善厉行勤俭节约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了县级公务卡结算改革实施办法和强制结算目录,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了公务支付透明度。三是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完善了《财政资金安排拨付管理办法》、《县级预算单位基本经费与专项资金分户管理办法》;以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为关键,完善了《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预算内资金管理工作程序》、《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四是完善国库资金管理制度。出台了《关于银行协管财政政性资金的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电白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局内部资金审批拨付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五是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了《电白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了行政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六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强化对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操作流程、专家评审、合同签订及履行、采购资金支付等重点环节的管理与监督。七是完善镇级财政管理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级财政管理的实施办法》,建立了镇级财政预决算、镇级财政资金信息公示、镇级财政监管抽查以及基层财政资金申报管理等各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