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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连州市全面提高城乡低保补贴和五保供养标准

  按照省委省政府“广东省城乡低保补贴五保供养标准要达到全国前十名水平”的要求,今年以来,连州市民政、财政、镇(乡)政府等部门通力合作,努力协调,积极完善四级流程(即个人申请,镇(乡)民政办摸底,村民代表评议,市民政局审核),狠抓达标任务落实,全面提高全市城乡低保补贴和五保供养标准。

  一是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31月起,由原来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360元;月人均补差由2012年的190元提至250元,每人每月提高补差6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1.58%

  二是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37月起,低保线由原来的年收入低于1500/人提高到2280/人,月人均补差达到110元。

  三是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的规定执行,达到省定标准。今年1月以连州市统计局公布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依据,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生活补助350元提高到390元。

  据了解,该市已核城市低保对象1,046人,农村低保对象14,808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825人。同时,该市财政、民政等部门在提高和发放补贴中,坚持张榜公示,严格按户施保,并建立定期审核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切实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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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