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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财政“四步走”助力退市船舶资金补贴工作

  自去年以来,按照中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发放水泥、木质船舶退出营运市场补贴工作的相关部署,市财政局与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对本市按要求开展退市拆解工作的水泥、木质船舶所有人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目前,中山市的水泥、木质船舶退市补贴工作已圆满结束,并取得了广大退市船舶所有人的一致好评。

  项目开展以来,全市共受理水泥、木质船舶退市申请75宗,拆解船舶72艘,载重量共计16460.6吨。在此次开展的退市补贴工作中,中山市财政局大力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对已拆解的船舶所有人分两年给予823万元的财政补贴,截至2013年,中山市水泥、木质船舶退市补贴已全部发放完毕。

  第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合理制定补贴方案。水泥、木质船舶退市补贴工作开展前,走访并参考借鉴兄弟市的做法和经验,详细考察本市水泥、木质船舶的市场占有情况,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拟定退市船舶补贴方案,使退市补贴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的放矢,有效开展。

  第二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短信、宣传单等媒介向广大船舶所有人宣传船舶退市补贴政策,让符合补贴政策的船主都了解到工作的实施方案、操作细则和资金申请流程,以便让负责补贴发放的职能部门更加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服务好广大群众。

  第三步,严格审查责任,确保补贴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在补贴工作实施中,注重加强责任落实,对船舶退市补贴工作的各个环节均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人员分工。严格按照《中山市退市水泥船和木质船拆解和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开展退市补贴工作,及时通过网络媒体、张贴公示等方式对补贴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公示,从而使补贴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如实开展。

  第四步,实行直接支付,保证补贴款额及时发放到位。船舶退市补贴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最大程度地确保了支付的时效性和安全性,使退市船舶所有人能够在第一时间拿到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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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