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创新监督成果运用机制 构建财政“大监督”理念
为切实贯彻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财政管理理念,中山市财政局在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积极探索监督成果利用的新方式、新方法,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供了有力保障,推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创出新局面。
一、 创新监督成果利用工作方式
充分利用去年我局与市监察局联合开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结果,针对自查阶段、特别是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召开落实整改座谈会,督促主管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整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更好地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确保整改效果,近日,我局联合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组,拟采取定期督查、跟踪回访等方式,对各部门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巡查,并抽取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整改工作追究到底,以达到以“查”促“整”的目的。
二、完善监督成果公开公示制度
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公告是对财政监督成果公开的有效方式。我局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局内和部分单位公开,创建财政监督检查公示公告制度。检查前,在网站公示被查单位名单;检查后,在网站公示检查结果,并将检查问题进行归类分析。目前,已连续两年将纳入会计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进行查前公示,并通过信息报道、工作交流、情况反馈等多种形式,通报普遍性问题和典型案例,对有关单位财务工作和财政管理进行宣传、指导,有效地扩大了财政监督社会影响力。
三、建立监督成果利用保障机制
落实内部职责,明确专职监督机构和责任分工,是有效利用检查成果的保证。市财政局通过明确内部分工,开展联动检查,实时了解掌握单位情况,并根据下达的监督检查结论,督促单位落实整改,完善相应政策、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局面,效果明显。如针对201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中发现学校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我局及时制定检查整改的指导意见,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专题研究并印发《中山市教育系统教师培训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规范和完善制度促进我市教育系统教师培训类经费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健全监督成果共享机制
各监督部门之间共享监督成果,既有效利用了监督资源,也大大提高了监督效率。我局在日常监管中注重加强与市纪委、审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助,充分利用市纪委监督力量,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专项资金监管。同时,与审计部门及时沟通监督计划的实施情况,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检查,注重交流监督经验,加强指导力度,积极贯彻落实“大监督”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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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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