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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图片)

  近年来,为了促进梅台农业合作,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梅州市财政部门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陆续出台扶持政策,连续五年,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扶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和梅台农业交流合作项目。同时,还设立梅台农业交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进行财税支持。此前,全市各县(市、区)还共考核认定了5个“台湾农民创业示范园”,分别在兴宁市、蕉岭县、梅县、梅江区和大埔县,市政府给予了每个示范园10万元的奖励。

  目前,台商在梅州注册农业企业26家,注册资本1664万美元,总投资2854万美元。通过梅台农业合作,梅州引进台湾果树、蔬菜、观赏花木作物等新品种20多个,推广面积2.2万多亩,引进台湾先进栽培新技术20多项,推广面积5万多亩。就农业产业方面有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观光旅游农业等。现阶段发展趋势是建成由单一水果种植、禽畜鱼养殖与农副产品加工结合起来,种植茶园与茶精加工结合起来,集产、供、销、加工及观光旅游为一体的多功能现代化农业企业。在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发展过程中,市不断给台湾地区实惠,并且聘请11位台湾专家为农业发展顾问。

  通过梅台农业合作,市发展起了释迦果、莲雾、百香果、蜜枣、水蜜桃、火龙果及优良茶树、金针菜、南药等新兴高优农业产业,调整、优化了我市农业产业结构。其次,台农企业带来了台湾先进的经营理念、种养技术和管理模式,外接国内及国际市场、内联种养基地和农户,产品经整理、加工后大部分外销,提升了市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并加快了农业品牌化步伐,增强了市农产品外销创汇能力。台农企业发展还带动了我市一大批农村劳动力,围绕梅台农业合作,农民们通过从事农业生产、加工与经营,收入得以增加。梅台农业合作也促进了台湾农业的转型升级,使梅台两地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市就继续深化梅台合作加强了四方面的措施:一是完善优惠政策。从加强保障台商投资权益、扩大台商农业投资领域、建立梅台农业合作基地等方面给台商更大的优惠和便利,不断加大招商力度。二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农业信息网络、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完善农业管理一体化等,为合作企业发展提供动力。三是企业加强合作。两地企业要在农业科技、农产品深加工、农业特色经营等方面加强合作,提升合作水平和合作空间。四是鼓励农民积极参与。通过政府引导,农民自身努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促进台资农业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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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