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取得新进展
湛江绩效评价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从建章立制、组建机构、实施评价、加强培训等方面着手,以项目评价为突破口,由部分试点到全面铺开,绩效评价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绩效评价制度框架初步形成。
制定了《湛江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湛江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内部协调工作制度》、《湛江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湛江市引进中介机构参与第三方评价管理办法》,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操作流程、实施项目及相关要求等作了具体明确,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证,完善了《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建立了专家库、指标库等信息资料库。为评价工作储备了人才,规范了工作流程,增强了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是用财有效的绩效理念增强。
按规定联合市人大、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和项目资金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单位内通报,督促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整改,使项目单位不断强化绩效理念,不断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逐步形成“用财有效”的风气。
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自评项目在专家复审的基础上,抽选部分资金额度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进行绩效现场核查和重点评价。引进中介机构及专家作为第三方,到现场进行勘察、询查、复核,评定项目等级,对每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以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并就相应的项目单独形成了专题的现场核查报告。通过绩效评价和现场核查,对项目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促进财政支出效益的提高。对不合格的项目,采取核减或停拨专项经费等措施,减少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经过努力,项目管理更加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四是专项资金分配改革不断深化。
对市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资金、扶持中小企业资金、商业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水利专项资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资金和市级旅游发展资金等多项专项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制定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暂行规定》,将绩效优先原则和绩效管理的理念与方法贯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全过程。
五是绩效约束与激励机制逐步建立。
强化绩效管理结果的应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完善绩效管理结果的反馈机制,把审核后的绩效目标作为项目预算安排、执行和绩效督查、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下一年项目资金预算时,把上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相挂钩,加强预算的绩效审查。坚持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情况通报和适度公开制度,逐步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奖惩制度,把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利益结合起来,提高了部门绩效管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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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