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坚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与农民持续增收,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以“六大”举措给力“三农”。
一是开辟登记绿色通道惠农。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提供登记注册绿色通道,简化登记注册程序,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实行非禁即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并实行全程“零收费”。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农民既从事农产品种植、购销,又从事农业经纪活动,走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路子。目前,全县共登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76户,成员1054人,注册资本3588万元,有效推动了龙门年桔、牙签、蜂蜜、巴戟、淮山、梅菜、胡须鸡等种养殖行业的发展。
二是发展农村经纪业务强农。致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重点培育发展蔬菜、粮食、水果等农产品经纪人,现有465人。采用上门指导、集中培训、回访座谈等方式,为农村经纪人讲解合同、商标、农产品鉴别、市场营销各方面知识,提高经纪人的政策水平和经纪能力,并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不断规范农村经纪人队伍,引导农村经纪人实现经营资格合法化、人员队伍组织化、经纪活动规范化,充分发挥其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带头作用,为农产品流通广辟销售渠道。
三是鼓励注册涉农商标富农。通过向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送达“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建议书”,建立商标注册服务卡,举办商标知识培训会等多种形式,积极指导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注册商标,建立品牌,通过发展商标战略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目前,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注册商标近30件,商标品牌意识大大增强。
四是规范农业订单合同帮农。大力推进合同帮农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落实“最低保护价”和“二次分配”制度,完善农村市场主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率、签约率和履约率。加强对涉农企业使用合同文本的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清查涉农合同霸王条款,严厉查处涉农合同欺诈行为,积极引导农村市场主体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调解订单合同纠纷13宗,及时化解涉农合同纠纷。同时,鼓励农贸市场内经营者与农产品基地签订合同,推行“场地挂钩”、“场场挂钩”,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帮助农村市场主体和广大农户共同致富。
五是打击侵农违法行为护农。大力打击涉农合同欺诈、无照经营、欺行霸市、制假售假、以次充好和虚假宣传等各种侵农坑农害农违法经营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经纪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农产品购销、农资化肥批发等领域的违法经纪活动。努力构建“红盾护农”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县形成规范、有序、健康的农产品和农资化肥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是协助实施产销对接活农。积极协调沟通,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和大型商品超市、平价商店之间产销对接搭建交流平台,鼓励双方通过“农超对接”构建优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快速通道,10间平价商店100%实行产销无缝对接,从而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实现农产品优质平价新鲜。同时,积极协助实力较强、发展较好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参加“惠货全国行”、中博会、广交会等各类展销会,让特色农产品走出龙门,走向全国,形成产业化、品牌化发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