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五个重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从今年起,至2015年,清远市清城区将以整治农村“脏、乱、差”为重点,在全区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分阶段推进各项工作,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为突破口,通过建立农村卫生保洁队伍,健全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完善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保障机制等制度,探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农村新环境。
一、在治理农村垃圾方面。本着“各方联动、全民参与、集中整治”的原则,在该区开展以农村垃圾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垃圾污染、加强卫生设施建设、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农村清洁制度等有效手段,促使农村垃圾处理真正走向规范、有序,促进农村居民生活习惯的改变,有效改善村镇人居环境。
二、在治理村道巷道方面。大力实施村庄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加快推进村庄排水排污管网建设,实行雨污分流,推广利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人工湿地等方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提高农村水体自我净化能力。
三、在治理农村禽畜污染方面。根据“人畜分离”原则,禽畜养殖实行人居与禽畜饲养分开、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并采取固液分离、雨污分流、建设沼气池等处理办法,规范处理禽畜养殖污物,禁止禽畜粪便随意堆放,养殖污水随意直排河道。
四、在治理农村破旧房屋方面。拆除农村“空心房”以及存在安全隐患、无修缮价值的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引导鼓励农户对现有房屋实施“穿衣戴帽”工程等。
五、在治理农村公共环境方面。根据村庄规划,完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文化室、篮球场、休闲场所、卫生站等文体卫生服务场所;推动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合理布局镇村公厕,落实公厕保洁;加快农村自来水设施的建设,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和安全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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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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