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建区以来的20年,是社会生产力强劲释放、区域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迅猛发展的20年,其中财政改革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突破口和基础性作用。财政干部职工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扎实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不断充实财源、壮大财力、加强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以财政体制、政策、资金等手段有力地促进了龙岗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区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一)财政收入规模持续扩大,财力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生财、聚财的积极性,建立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推动财政收入规模不断迈上新台阶。1993-2011年,龙岗区全口径工商税收收入从1993年的4.4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50.49亿元,增幅超过78倍,年均增长27.44%;区财政总收入从4.58亿元,增长到142.95亿元,增长了31倍,年均增长21.05%。区财政总收入从1993年的4.58亿元到2005年的57.59亿元,突破50亿元用了12年时间;再到2010年的109.96亿元,突破100亿元大关用了5年时间。2011年一周的财政收入约2.65亿元,超过建区前1992年全年的财政收入(2.5亿元)。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二)财政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健全,有效增强支持经济发展能力。针对不同的宏观经济形势,综合运用各项财政政策工具进行区域经济调控,积累了以财政手段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有益经验。一是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培育涵养税源。2006年起实施整合政府资助资金改革,将各类政府资助专项资金整合为经济发展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通过金融中介杠杆贷款、委托无息借款和无偿资助等方式扶持辖区企业发展;同时,实施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工作,以商业银行对辖区企业的贷款投放量、贷款投向及服务水平考核确定财政存款分配比例,建立以存引贷机制,鼓励推动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2008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银行和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等方面出台扶持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23条措施,通过真金白银的惠商政策充分展现政府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度时艰的决心,帮助企业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2011年,把原区经济发展资金、科技发展资金、扶贫奔康资金和社区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整合为区产业转型升级资金,全面贯彻落实区政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21条措施,着力从构建招商引资体系、资源配置体系、企业培育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等方面引导产业集聚提升、就地升级。二是统筹利用财政资源,加快科学发展。通过资金、资产、土地注入等方式支持做强做大“2+N”多元化投融资平台,努力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的领域和渠道,鼓励推动投融资工作可持续发展。统筹运用财政资金分配杠杆,把财政资源配置与各经济工作部门(各街道)经济发展成效结合起来,营造全区上下齐心协力谋发展、促转型的良好氛围。(三)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公共财政体系初步建成。深刻把握构建公共财政体系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一致性,不断加大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等社会建设投入力度,大力推进道路交通、教育卫生、治污保洁、边坡治理等民生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特区一体化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推动群众业有所就、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使科学发展成果惠及全区人民。2007-2011年,累计完成财政总支出508.32亿元,其中80%以上投向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公共事业,区财政对教育、城乡社区事务、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分别累计达到74.55亿元、73.87亿元、57.17亿元、34.52亿元、18.78亿元,切实体现了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特征。(四)财政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运行日趋规范。为确保财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近年来积极推进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水平。一是对街道统一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2009年起实行区街财政体制改革,按照统一范围和标准为街道提供财力保障,统一配置各类政府性资源,引领教育、卫生、投资等经济社会改革的全面深化,有力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了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进了“民生政府”建设。二是管活用好非税收入。2003年起统一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全面落实“票款分离、罚缴分离”;2008年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把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2012年依托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通过建立规范的基础信息库、使用电子票据、健全征管账户体系以及实行收缴信息多方共享等,有力加强乱罚乱收源头治理,切实做到“以票控费”,保障了非税收入征管廉洁高效。三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管理。2002年、2007年分别启动专项支出试点和部门试点, 2009年1月在区本级预算单位全面推开,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在金财工程信息系统平台上实现预算编制信息、指标信息、集中支付信息、会计核算信息等所有财政数据信息的一体化管理,切实增强了国库资金调度能力,实现了对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全过程监督,确保了财政资金运行安全有效。四是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机制。2006年起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综合运用最低成本法、历史动态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多种方法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客观评价财政支出项目的使用绩效,不断完善财政资金追踪问效机制,扎实推进科学理财、依法理财;2003年起实行政府采购管办分离,科学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稳步推进预选供应商制度、大商场供货、协议采购方式,严格把好非公开采购审核关,妥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积极构建政府采购诚信监管体系,规范各方当事人行为,培育诚实守信的商务环境。
回顾过去,令人鼓舞;展望未来,任重道远。今后,深圳市龙岗区财政部门将继续发扬攻坚克难、团结进取的大运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财政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龙岗加快转型升级、推动跨越争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