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财政局全力推动“家电下乡”政策在全县域的实行,以激活海丰县域内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市场和外需市场的协调发展。
一是完善规范制度,严格把关合作企业。放心企业,放心补贴,为杜绝持过期合同的销售企业打着政府的旗号进行以“补贴”名义的销售活动,损害农民的利益,该局严格控制有关签定《家电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补充协议书》企业的合作时效性,加强对企业的资格审查,促使家电下乡活动做到合法合规,有法可依。
二是完善登记程序,分析销售推动情况。将农民利益点与企业销售发展连接在一起,真正加快家电下乡活动的进展,该局根据登记情况,统计好销售网点、销售件数及购买人数等的线图发展实际,即时反馈出家电下乡活动在各乡镇的推行情况,做出追踪工作。
三是增设自检程序,培养专业的工作态度。工作人员即时刷新数据,具体表现在:对签约企业合作时间的把关;对登记补贴农民情况的掌握。以严格自检自审自纠的做事态度,对合作企业发布预警体系,对农民密切跟踪后续补贴事宜,真正体现出该局真正将政策推动于民,服务于民的信念。
四是增加走访次数,杜绝虚实骗保的发生。从根源上杜绝骗保情况的发生,从农民、企业两面入手。对企业:要求合作企业定时提交书面报告,同时以走访形式,真正掌握该企业的销售情况,杜绝企业发布虚假信息造成销售误导;对农民:在简化登记程序,要求农民如实登记,同时根据登记情况及时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定期抽查,抽查情况进行造册登记。
五是建立监督体系,责任追究到人。建立起监督体系、责任追究制度,体现出政府推动政策的决心和先见性,务必将一切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扼杀在摇篮中,一心一意为人民谋利益。加强企业的监督能力,该局加强对家电销售情况的掌握,要求销售企业严格遵守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规定,不得进行虚假销售,如发现虚假情况,取消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资格,并追究相应企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