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远市医疗卫生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该市地处粤北山区,经济发展基础相对薄弱,南北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医疗卫生事业仍存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卫生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缺乏、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近日,该市出台《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见》(简称《意见》),其中提出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稳定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缩小区域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差距等四个方面,积极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
《意见》明确指出,“新增医疗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加快薄弱卫生院改造和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全面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站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2014年前,每个乡镇卫生院都要配备X光、B超和必要的检查、治疗设备及一台救护车;2015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面积全部达标;2016年,全市完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站标准化改造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基本完成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各县(市)均有一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中,英德市人民医院、连州市人民医院创建成为三级综合医院。”《意见》还提出“建立边远山区医疗卫生人员生活补贴制度,提高福利待遇,2015年前,将目前已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已取得执业资格的在岗不在编卫生技术人员作为急需、短缺人才,逐步解决其列编录用和聘用问题。”将有效地为备受编制困扰的基层医疗服务中坚力量注入工作热诚。
目前,清远市共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个,卫生监督所8个,慢性病防治机构9间,妇幼保健院9间,精神卫生机构1间,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131间。基本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完善当中。为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医疗卫生服务,缩小区域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差距,《意见》指出,将进一步加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慢性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全市急救体系、采供血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体系建设。2016年,北部地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达到南部地区的80%以上。建立育龄人口技术优质服务资源共享体系,实现同一对象在全市不同地区同等享有人口计生优质免费的技术服务。2016年,全市各县(市、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超过95%、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88%以上、婴儿死亡率低于6‰、孕产妇死亡率低于15/10万、每千人口病床数达到4张以上、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88人以上。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齐公共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卫生协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