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赤坎区财政局结合本区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极支持我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
一、制定政策,强化经费保障。该区将基层医疗机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出台了《赤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暂行办法》和《赤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区财政经费保障范围,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经费实行区级保障、市级补助、统一支付、集中管理。
二、加大投入,深化改革力度。2012年区财政预算安排医改经费749.5万元,比上年增加389万元,增长10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22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43.5万元(不含省市补助),比上年增加40万元;政府资助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区级经费48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物制度零差率4万元;医改工作经费6.5万元等。
三、建立机制,推进机构改革。建立多渠道的基层机构补偿机制,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顺利实施。一是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绩效考核分配制度。2011年共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700万元(含中央、省、市配套资金)。二是对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出台了基层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办法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今年5月份,该区财政局对区内已实施绩效工资的妇幼保健院和计生服务站进行了账务清查。三是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纳入2012年年初预算。为了尽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真正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医院中分离出来,今年区财政根据市通过的绩效工资方案的标准,对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按编制,安排了预算资金324万元,并通过人大审议。
四、扩大范围,提高筹资标准。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将困难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2012年各级政府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比上年增长20%。该区按参保人数119629人计算,年需安排资金3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