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印发中山市调整完善市与镇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年上半年,市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对镇区所欠市级财政借款的对账确权工作,并圆满完成了债权的对帐确认,同时还根据各镇区经济发展实际和偿还能力合理制定还款计划,完善偿还机制,为促进镇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摸清了家底。由于镇区欠市级财政债权大多是上世纪90年代的借款,时间跨度长,涉及历史问题多,市财政部门能从历史资料入手认真核对,多次与镇区进行现场核对,并以会计账簿为依据,采取对帐与调查落实相结合,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按照清理的范围和内容,逐笔清查,防止漏查、漏登,确保债权债务真实性。
二是确认了债权。在理清事实的基础上做好债权的核账签署确认工作,对各镇区所欠的市级财政借款进行全面清理核对,由各镇区财政部门在债务人欠市财政款项确认书上盖章确认,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档案健全、账目清楚、确认内容合法有效,保障了借款单位借款时效的连接,确保借款合同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三是明确了清偿方案。各镇区制定综合清偿计划,按借款镇区的借款余额和偿还能力分门别类进行管理,同时要求各欠款镇区每年优先从财政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偿还市级财政借款本息,从而建立了稳定的市级财政借款偿还机制。
四是切实解决了历史问题。在清理和确认借款过程中,针对个别村因借款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尚未清偿欠款的情况,市财政部门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向市政府建言建策,采取在归还本金的前提下减免利息的办法,有效解决历史问题,减轻村集体经济负担,促进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