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海丰县财政局在组织收入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始终坚持“厉行节约惠民生”的工作主线不动摇,以四项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教育强县的基本政策,积极推进教育创建工作,大力支持县域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筹足资金,增加财政教育投入。海丰县财政局集中财力优先确保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努力发展教育事业。2012年财政预算安排教育经费50736.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58.5万元,增长34.3%。其中教育支出安排39198.4万元,比上年增加8601.4万元,增长28.11%;教育费附加安排学校基建1750万元,比上年增加571万元,增长48.43%;地方教育附加安排校舍建设专项资金900万元等。该局在全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3781万元的情况下,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收入,并优先提高教育经费预算,提高教育财政支出比重,截止8月全县财政教育支出36097.5万元。
二是用好资金,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优先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及时兑现教师绩效工资及调资增资政策,确保教育队伍的稳定。1至8月全县教师统发工资21256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6348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4908万元;拨各校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2260万元。全县教师工资支出23516万元,县域教师人均月工资3541元,比公务员人均月工资3500元,高于41元,优先保障教师工资支出,极大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在保障教师工资支出的基础上,积极改善农村教师住房、医疗、社保、福利待遇,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和工作水平。
三是重视建设,优化城乡教育资源。积极支持全县城乡校舍调整,进一步提高素质教育质量,提高我县办学质量。1至8月全县安排3103万元支持学校建设资金, 加快对教育的硬件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省级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专项资金、校安建设、规范学校建设1947万元;本级资金1156万元(包括偿还学校建设贷款本金216万元、利息109万元)。
四是长远规划,推进教育强县政策。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至2015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规范化和教育强县。教育强县提出必须70%以上的镇成为省教育强县的基础上才能通过省的督导验收等要求,验收时间为2015年。为此,该局把推进教育强县政策工作作为公共财政的的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大教育强县政策的财政投入力度,确定今后三年内的教育重点工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建设(省提升500所办学水平项目)、规范化学校建设项目、教育强镇建设和幼儿园建设等方面,2012年计划投入22079万元,比上年增加投入9776万元,今后每年逐步加大教育强县的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