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共交通事业体现着公共财力作用
为改善市区人居环境,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建设低碳型社会,江门市财政局坚持服务为先,积极履行职责,落实我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以“三个积极”的有为态度,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力推市区公交事业优先发展,为市民出行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得到市区公交企业和市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积极参与制订落实优惠政策,推动公交企业健康发展。
为改善市民出行和城市交通环境,江门市财政局围绕江门市优先发展公交事业工作要求,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市区公交企业整合,并积极参与制订实施《市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从财政政策、城市规划、用地保障等方面全面推动市区公共交通事业优先发展。2011年安排市区公交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并从2012年起至2015年,每年递增5%,优先保障市区公交事业发展。同时,为加强监督和引导,保障公交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积极牵头制订《江门市区公交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公交企业承担的社会公益性服务,按政府要求给予全额补贴;对公交企业承担的乘车优惠所减少的收入,在公交发展资金中给予全额补贴;对公交企业有关规费给予减免等,大力支持公交企业健康发展。
二、积极推动交通设施建设,保障市区公共交通安全便捷。
针对江门市区道路交通设施不够完善,路网结构不够合理等情况,江门市财政局坚持服务为先,主动出击,全力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做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通过财政安排资金,争取贷款、地方政府转贷资金和捐赠等方式,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想方设法落实市区道路交通项目建设资金,有力确保了市区多个交通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及交通整治工程的顺利实施。通过积极配置公共资源,2011年,江门市区道路共更新标志牌371个,配套相关停车位标志牌320套;道路交通主、次干道翻新标线10450.04m,安装交通护栏约13500米;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路段143条,划定小车泊位3334个,摩托车车位7687个;新增线路7条,调整线路29条,增设站点60个,最大限度满足了市区客流需求方便市民出行和转乘。
三、积极筹措落实资金,进一步拓宽市民乘车优惠覆盖面。
为进一步落实幸福侨乡建设,增加公共交通资源的普惠性和受益面,江门市财政局坚持以人为本,主动作为,千方百计筹措落实资金,落实市民乘车优惠政策。截止目前,已将市区老年人免费乘车年龄从70岁降至65岁,60-65岁老年人享受半价乘车优惠,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购买乘车意外伤亡团体险;对低收入家庭成人实行乘车5折,低收入家庭学生在享受学生卡5折优惠后,按乘车总刷卡费用退还20%乘车款;对普通市民办理IC卡乘坐公交车给予10%优惠;同时,紧贴残疾人乘车优惠政策,从2011年1月1日开始,残疾人不论户籍在何地,凭有效残疾人证均可免费乘坐江门市内公共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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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