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强农惠农及社保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特点,我市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监督和检查,认真落实政策及时发现和纠正操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真正使农户得实惠,群众得实利,确保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强农惠农及社保政策落到实处。2012年1—8月,我市共发放各类惠农涉民资金9853.11万元,其中种粮农民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已圆满完成全年资金发放任务,统一通过“一折(卡)通”或国库直拨到银行,再由银行直接支付到个人账户,既保证了补贴资金的安全,又实现了各项惠农涉民补贴的快速发放到位,农户和群众感到满意,维护稳定了社会治安。我市主要做法是:
一、落实“两个到位”,提高惠农及社保政策知晓率
一是组织机构到位。为建立强农惠农及社保政策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年初我市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绩效管理。同时,成立了吴川市惠农涉民资金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专抓落实的格局。二是宣传发动到位。为提高群众对惠农及社保政策的知晓率,在去年全市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基础上,我市继续选取覃巴、王村港、博铺、海滨、樟铺、浅水等八个镇(街)共450人进行强农惠农政策轮训,并结合今年我市纪委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工作,多策并举,广泛宣传,切实做到“送政策上门,送明白上门”,保障了农户和群众的知情权;同时积极利用乡镇村政务公开的形式,将种粮补贴和低保等惠农社保政策情况及时告知广大应补贴农户,力求家喻户晓,确保种粮补贴政策理解到位、执行到位。
二、推行“四项举措”,构建惠农社保工作监督网
(一)坚持三查,防止虚报。为了防止基层单位、农户对种植面积虚报,我市先后组织力量进行三层次检查。一是基层单位自查。要求自查问题不回避问题,详细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台账。二是部门核查。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市农委、财政、农业及民政等部门联合,对照补贴的种类、对象、程序和标准等,逐一进行核查。三是市财政局工贸、农业、监督等有关股室牵头联动抽查。对照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花名册,对每个街(街)进行村民社区随机抽取15位农户,上门了解情况,查询相关资料,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落实情况,查看各项表格惠农资金补贴金额与“一折(卡)通”是否相一致,是否本人签名,是否有抵扣等现象。2012年,我市共开展自查30分次,审核各类帐本30余本,入户核对1000户,走访群众800人。
(二)坚持三示,避免冒领。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避免冒领现象发生,我市积极做好强农惠农工作的公示制度,实行种粮补贴“双公示”制度,将涉民补贴的农户各项详细信息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一是在村榜公示,接受村群众的监督;二是通过我市“村务e路通”信息平台,建立电子信息公示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将举报电话公开,以便群众咨询投诉。由于工作措施到位,今年尚未收到群众就此类的问题的投诉件。
(三)坚持三限,杜绝截留。在操作过程中,我市把限定办理机构、时间、农户领取贯穿整个过程,根据经农户签字、公示,确认无误后的面积及其业别,依据惠农政策补贴标准,在限定的时间内由国库将惠农资金和标准直接拨付到银行,再由银行通过“一折(卡)通”打到受益农户的个人专户,其次再由各基层财政所通知农户直接由本人持卡领取,形成“财政——一折(卡)——个人”的封闭运行模式,减少资金发放环节,有效的杜绝了抵扣、空户、截留的现象。
(四)坚持五制,强化审核。为强化资金运行过程管理,我市力推“五项”制度:①资金分配额制。根据支农资金特点和农时节令整合资金,突出支农重点,采取专家论证、政府导向、公开招标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公平、公正、公开地分配资金;②支出报账制。每次资金支付均实行严格的报账程序,明确规定资金的拨付、审核、期限、程序、责任等,提高资金管理的规范性;③国库集中支付制。提高国库集中支支付比例,支农资金一律由财政直接支付;④推行“一折(卡)通”。对农村综合补贴、种粮直补、良种补贴、低保金发放等,由银行直接打入农户“一折(卡)通”专用账户;⑤绩效评价制,建立系统指标体系和数据库,对资金的投入数量、运行效率、实行效果等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实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制。
三、抓好涉民资金发放环节,确保民生政策直惠群众
我市把强农惠农及社保政策的落实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确保惠农及社保政策落实不走样,群众利益有保障,资金效益发挥好。重点抓好各项惠农涉民资金发放环节,确保各项惠农涉民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切实办好惠农利民之事,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2012年1—8月,我市共发放惠农涉民资金9853.11万元,其中种粮农民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已圆满完成全年资金发放任务。
我市各类惠农涉民资金统一实行“一折(卡)通”发放方式,既保证了惠农涉民补贴资金的安全,又实现各项惠农涉民补贴的快速发放。一方面严格落实强农惠农及社保政策,既大幅降低发放成本,又大幅减轻工作强度;另一方面建立涉民资金监督机制,保障农民利益, 防止了截留、挪用现象发生,推行“阳光运作”模式,密织涉民资金“安全网”实时监控,确保涉民资金安全发放到位,消除了因惠农涉民资金发放不到位而引起群众不满而上访案件,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