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海丰文化深受群众喜爱。为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传承发展文化事业,海丰县财政局加强县域文化的保护和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激励考评机制。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支持“草根”文化建设。西秦戏、白字戏、麒麟舞等非物质文化根植于海丰县广袤的农村沃土,也来源于朴实的基层“草根”。该县财政针对当前农村自办文化资金不足,机制不活的问题,加大对基层文化的扶持力度,2012年上半年海丰财政下达农村文化资金82.5万元,用于支持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和以奖代补激励农村自办文化、农家书屋和文化活动室的建设。同时,该局采取“政府买单、群众看戏”方式,以“文化下乡”、“电影下乡”、“流动大舞台”等演艺惠民项目,鼓励基层群众参与支持电影院放映队、农村文化中心和农家书屋,实现保护民间传统文化与满足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新生力量的结合。
二是安排专项资金,保护历史文化的“痕迹”。为保护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确保历史文化的有效传承,该局积极安排历史文化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省市上级部门对文化建设的资金补助,以加大推动县、镇、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海丰历史文化传承基地、遗产资源、传统节日保护单位的补助,进一步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成功打造海丰西秦戏、白字戏和麒麟舞3大文化品牌,擂咸茶、海丰木雕、海丰八音、竹马戏、梅陇开市日、拂秋千等9个项目也被列入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为打造旅游强县提升了文化内涵。
三是保证人才资金,“留住”群众的文艺队。围绕培育、激励和“留住”高素质文化人才,海丰财政积极贯彻政府以文强县的政策,落实配套的人才资金,制定激励机制,积极配合建立人才绿色通道。安排资金奖励在创作和文艺方面有特殊才能的优质人才,优先对高龄民间艺人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工资津贴等,2012年上半年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40万元,为培育发展一批民间文化能人和民间艺术团体,建设一批“永不走的文艺队”提供了资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