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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创新举措 健全机制
构筑“三资”监管平台

  平远县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建立镇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构筑“三资”监管平台。

  该县大柘镇在全市率先建立了镇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下设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和资金结算代理中心,将村(社区)、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纳入中心管理和交易。严格按照立项审批、信息发布、公开组织交易、公示结果、合同签订等五大交易程序,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出售、出让、转让等管理和交易行为。

  此外,该县积极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形成对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平远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平远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采购交易管理办法》、《平远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和资产资源交易操作流程指引等,将农村集体资金纳入镇资金结算代理中心监管;要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采购等按照严格的交易规则,进入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

  该县还实行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提高民主监督水平。对各村组“三资”进行清理核对、评估公示、清查确认后,统一规范建立台账,并实行电子文档和网络动态管理。同时,充分发挥村监委监督作用,在工作中做到 “四审核”、“四定期”:村级“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审核、财务支出票据进行审核、项目招投标和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审核、支农惠农各项补贴进行审核;定期向村委会反映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研究布置工作、定期向镇纪委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通报监督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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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