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广东财政新闻联播

海丰财政加强财政监督亮点频现

  海丰县财政局紧紧围绕“重业务、严监督、强管理、促发展”的财政工作主线,加强财政监督,规范业务管理,严肃财政纪律,以阳光采购、工程审核和监督检查作为突破口,建设内部监督机制,亮点频现,确保县域财政真正惠民生。

  一是推行高效廉洁阳光采购。该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规范采购行为,加强监督,扎实推进阳光采购,上半年累计完成采购任务72宗,采购预算资金2044万元,实际采购资金1932万元,节约资金112万元,节约率达5.5%,采购效益凸显。主要做到:出台《海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立流畅、协调、规范的运行机制,防止重复采购和盲目采购;聘请省政府采购管理专家进行培训,强化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恪守制度的重要性;推进采购范围从货物类逐步扩宽到工程类和服务类,优先采购县域和省市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同时严格按照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严守审批关口;以门户网为载体及时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增强采购透明度,完善阳光采购监管。

  二是秉公开展工程审核。资金管理是财政监督的核心,也是开展工程审核的关键。该局本着“节约成本、规范管理、科学审核”的原则,加强工程预决算审核,深化程序管理,秉公执行,成效显著,上半年受理审核工程预算项目91宗,送审预算造价16891万元,核实造价15249万元,核减预算1642万元,核减率达9.72%;送审工程结算项目58宗,送审造价3957万元,核定造价3660万元,核减造价297万元,核减率达7.51%。主要做到:主动全面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跟踪,严把工程前期勘查、设计、拆迁等费用审核,深入了解施工现场,测定工程量,对照结算资料,准确核定造价;不定期调查海丰县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合理调整工程材料差价;规范审核程序和制度,严格执行《海丰县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及结算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做到“依制度说话、按程序行事”。

  三是扎实推进监督检查。该局围绕全县财政管理需要,明确检查重点,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护航财政资金。上半年主要做到:根据《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全面部署和督导六项省级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清查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民生实事”高中阶段学校建设项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旅游扶贫专项资金,截至5月份,全县2010年、2011年省级专项资金1141万元,未拨付使用单位合计715.51万元,要求业务单位尽快办理拨款手续,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落实;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组织抽查海丰县粮食储备公司、海丰县金叶发展公司、海丰县农机供应公司等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下发《关于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加强对被查单位业务指导,帮促制订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办法,取得检查一个点,规范一个面的良好效果。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