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近年来,南雄市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和运营方式,规范国有资产运作和处置,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科学化、精细化、合法化管理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实行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管分离。2011年,南雄市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把监管职权从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剥离出来,赋予其专门的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统一监督管理全市国有资产,进一步理顺国资办、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中的责、权、利关系。
二是认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家底。2011年,该市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监管的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据统计,截止2012年4月,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资产总计约为87.34亿元(以上数据均不包括森林和水库资产)。同时,通过电子化管理,积极建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实行国有资产信息动态管理。
三是科学运营,盘活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过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提高国有资产使用价值;通过及时处理转制等原因形成的闲置国有资产,发挥国有资产应有效益;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一方面,通过建立监管单位月报快报制度。要求各监管单位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经营报表,及时全面掌握监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情况。同时,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各监管单位,对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了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对所有重大资产的处置,必须提交国资委讨论决定,并严格执行评估、审批、交易等各项程序;对经营性资产的租赁包括土地、山林、门店、空置房产等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公开招租,确保收益达到最大化。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