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加强镇(街)财政资金管理、规范支出行为,佛山市佛山市南海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对镇级财政管理模式进行有益的探索,进一步推进镇级财政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一、“四个集中”的镇(街)财政资金监管新模式
南海区镇级财政管理以“高度集中财力、规范收支行为、强化资产管理、加强财政监督”为指导思想,实施“四个集中”,即“集中财政资金、集中支付、集中资产管理、集中核算”。
(一)集中财力。一是对镇属行政机关和有收费收入的事业单位(包括镇办中小学)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所有镇属行政单位和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由镇财政按不同标准核定人员经费和按进度划拨有关专项经费。二是把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统一移交镇(街)财政局集中管理,同时把镇(街)各种资源性收入全部缴入镇(街)财政,力求把镇(街)所有财政性资金都无一例外地集中于财政。三是强化财政对镇属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所有镇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并逐步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二)集中支付。一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统一编制综合预算,把财政公共预算资金、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资金等全部纳入财政收支预算总盘子,统筹安排使用。二是以部门预算为基础,进一步细化预算。以部门(单位)作为预算主体编报预算,对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分类别核定定额和标准,对专项经费实行项目预算,把预算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人员经费由财政局按经费标准直接通过银行发到个人账户。公用经费按单位公用经费预算计划均衡核拨。专项经费由财政通过政府采购并按工程进度直接支付。
(三)集中核算。为深化镇(街)会计核算方式改革,各镇(街)成立由财政局统一管理的镇财务会计结算中心,把财政监督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一是对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财务核算制度。二是设立财会档案室,统一和集中管理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镇办企业的会计档案。三是结算中心及时与镇(街)财政局分析单位的财务情况,并配合镇(街)财政局做好有关单位财务支出管理的统计分析工作。四是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格规定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需向镇(街)财政局办理报批程序。
(四)集中资产管理。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管理模式,镇(街)财政局负责管理本镇(街)行政事业性资产,并按照“产权集中管理、政府统一调配、授权单位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一是各镇(街)在全面清查本镇(街)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弄清其总量和状况后,将产权资料和单位出租、对外投资等相关合同资料统一移交镇(街)财政局集中管理。二是规范行政事业性资产转让审批流程。镇属企业转让产权原则上采取拍卖、招投标方式,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但必须经镇(街)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企业公有产权转让的整体方案必须报镇(街)资产管理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二、科学理财,实现财政管理制度新跨越
通过以上“四个集中”,南海区各镇(街)正逐步建立起规范的聚财、用财、监督全方位的财政管理体系,有效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该区镇(街)财政管理新模式是对发达地区镇级财政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健全制度,科学理财。新模式明确设定镇街各级领导的权限,规范政府和财政审批资金的权限,改变以往以人管财、以人管事的做法,确立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依法理财格局,提高镇(街)财政及资产的管理水平,实现科学理财。
(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新模式改变了以往镇级财力分散的现象,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起持续稳固的镇级财政。
(三)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对镇(街)行政事业资产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产权集中管理,政府统一调配,授权单位使用”的管理模式,授权财政所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合理资产配置,减少资产流失,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对预算管理、财政资金核拨管理、财政监督管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等收支过程和管理行为作了全面规定,如对每笔资金,从申请、审批、支付到绩效评价等各个程序均作了规范,同时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提高了财政业务自动化处理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使财政管理行为置身在阳光下。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保证了各种财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确保资金、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效益,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