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青莲镇“五加强”做好摩托车下乡工作
为认真落实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阳山县青莲镇继续做好“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第一季度,该镇为农民办理了摩托车下乡补贴73台,销售金额达282,930元,累计发放摩托车下乡补贴33,372元。以“五加强”做好摩托车下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摩托车下乡”工作,青莲镇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方案和兑付办法,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管理。
二、加强宣传。联合村干部和镇政府驻村干部,深入到村,进入到户为农民宣传摩托车下乡政策。并通过派发传单、制作宣传栏、宣传流动车、开展宣传活动等手段,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补贴政策,清楚申报程序,使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三、加强服务。镇安排两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为民办理摩托车下乡补贴手续,在镇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凡购买摩托车的车主前来,做到随来随接待随服务,当场为购车车主填写《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深受群众赞许。
四、加强兑付审核。严格执行《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核查补贴申请的购货发票、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和“一折通”等相关资料,经财政所负责人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补贴资金及时打入车主“一折通”卡上。
五、加强监督管理。一是每月对财政已发放补贴的群众进行电话查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迅速处理服务平台所接受的投诉和问题,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资金迅速拨付。在方便农民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的同时,严格遵循“公开透明、自愿申报、比例补贴、上限封顶”的原则,确保补贴资金的及时兑付,切实把摩托车下乡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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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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