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连山县增支360多万元发放企业人员养老金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连山县从2012年1月1日起为全县共2,283个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为此全年需增加支出361万元。
这次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在普遍提高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给予倾斜,具体为:
一是按照2011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即按每人每月83元定额计发。
二是2011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所领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在此基础上,对获得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再给予提高,标准是获得正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获得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的每人每月增600元。同时对2012年6月30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养老金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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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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