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财政积极筹集资金切实解决伤残军人生活难问题
为切实解决困难企业拖欠下岗失业伤残军人的工资及生活费,吴川市财政部门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解决伤残军人的拖欠工资、生活费问题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社会的一项突出任务来抓,积极筹集资金,切实解决伤残军人生活难问题。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吴川市解决下岗失业伤残军人欠发工资(生活费)及再就业的暂行办法〉的批复》(吴府函[2011]97号),主动积极协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到各企业去调查核实企业实际拖欠伤残军人的工资金额,市财政统一将拖欠伤残军人的工资划拨到伤残军人的帐户。二是根据湛江市委、市政府对解决退役伤残军人“四难”问题意见的要求,我市财政投入200万元用于发放下岗失业伤残军人不低于当地失业救济标准的基本生活费,退休后即由市社保局发放养老金。三是将符合低保条件的伤残军人纳入低保,每月按时发放低保待遇。四是严格执行优抚抚恤条例,及时提高补助标准,并按时足额拨付,确保下岗失业伤残军人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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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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