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十件民生实事 助力幸福惠州建设
今年以来,惠州市财政部门以办好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十件民生实事为抓手,集中财力,加大投入,全力提升惠民之州民生质量,助力幸福惠州建设。
一、实施教育惠民工程,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继续安排1600万元山区教师补助,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六个100万元”,即对四个县区建成特殊教育学校各奖补100万元、设立100万元扶持民办学校发展专项资金、增加100万元教师培训经费,全面巩固教育“创强”成果;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免收学费政策受益对象从农村扩大到城市。
二、实施社会保障工程,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安排补助资金2750万元,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安排低保补助资金1,175万元,实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大幅提高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56元,预计全年新增投入资金1.35亿元。
三、实施医疗卫生工程,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市财政落实医改资金16,946万元,大力支持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中,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从2011年起提高到每人每年210元,高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10元;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0元,高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5元。
四、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全力保障建设资金需求。2011年,市财政计划投入3亿元以上用于市本级保障房建设,可确保金石花园二期、东安花园二期、火车西站保障房小区、尖峰山保障房小区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五、实施促进就业工程,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就业资金703万元,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各项促进就业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大学生就业。
六、实施扶贫助贫工程,切实推进扶贫开发力度。安排3374万元,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建立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激励机制,提高贫困村干部补贴到人均每月不低于1000元。
七、实施福利惠民工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安排6325万元,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其中,补助惠东、博罗、龙门1441万元,将三县农村低保标准从2011年1月起提高到2550元/人.年;安排900万元,将老年人政府津贴实施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
八、实施惠农设施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安排6224万元,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4600万元,实施农业、林业、水土等生态改造;安排1200万元,解决规划内剩余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安排通自然村公路硬底化市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支持农村公路改造建设。
九、实施物价调控工程,大力推进稳定物价。统筹安排20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重点推进稳定物价三项建设(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平价商店建设),平抑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十、实施公交便民工程,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安排2000万元,补贴市公共汽车总公司政策性亏损和购买100辆LNG公交车,新增公交车计划于9月底到位,争取今年国庆节前后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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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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