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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罗定市农村合作医疗赔付近七千万元

  今年以来,罗定市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完善赔付程序,建立动态跟踪机制,严格把关,确保群众住院治疗及时核报,确保资金赔付实现“零积压”,确保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在具体操作中,一是加强赔付申报。住院患者凭相关资料到所在村(居)委填写《罗定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呈批表》并在村(居)委公示5天。二是严格审核。住院患者持相关资料到所在镇合医办办理赔付相关手续,凡云浮市内定点医院住院费用在1000元以上、云浮市外定点医院住院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需送市合医办核实后,再到镇合医办办理赔付;凡住院分娩、注射狂犬病疫苗、急诊的费用补偿可直接在镇办理。三是及时支付。经镇合医办审核,报镇分管领导审批后,凭镇合医办开具的《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支出凭证》和相关资料到所在镇财政所办理支款手续。

  据统计,罗定市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的农民达951743人,参合率达99.83%,农民缴费3195万元。截至7月底止,罗定市共赔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6995万元,同比增加1439万元,增长21%31人获得医疗救助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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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