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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贯彻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2010年以来,梅州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各项措施,切实承担市级财政保障责任,不断提高县、镇基本财力保障水平。

  1、强化帮扶责任,继续加大对所辖财力薄弱县级的帮扶力度,不断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

  2010年以来,市级财政在自身财力薄弱、各项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压力重的情况下,仍拿出3.12亿元资金帮助县、镇加快发展,如对县级、镇级税收收入增长给予奖励政策,教育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津贴,村干部补贴,护林员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等,加大对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强县、镇财政保障能力。

  2、指导县级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努力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

  紧紧围绕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坚持以抓收入为中心,立足挖掘自身潜力,狠抓财源建设。不断完善收入增长考核办法,及时落实收入任务,强化收入责任。努力增强该市各级财政保障能力。从今年上半年看,该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75亿元,增长32.02%,其中:县级收入增幅较大,8个县级核算单位中,收入增幅超过30%的有7个县,保持了一般预算收入稳定增长,财政保障能力稳步增强,努力提高该市各县消化县级基本财力缺口水平,增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3、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保障各项民生支出。

  该市财政部门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政策目标,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社会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上半年,全市民生累计支出37.8亿元,同比增长34.05%,占一般预算支出的69.44%,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4、市级没有通过调整县(市)财政体制或体制外向县(市)另行集中财力。同时,在市级财力紧张的前提下,仍安排足额资金帮助县镇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并根据省政府推进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意见,市级财政拟对每个生态发展镇给予10万元的定额支持。

  从上半年运行效果看,梅州市县级财力保障机制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基层政权运转和工资发放得到有效保障,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全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津贴补贴标准。从今年1月份起,该市各县都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津贴补贴标准,大幅提高了该市各县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水平。

  2农村基层组织经费得到保障,梅县从今年61日起将村干部每月待遇提至1000元以上,提前1年实现村干部每月待遇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

  3全面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及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今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从去年120元提高至200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单位负担部分从去年人均60元提高至120元,进一步提高了该市县级社会保障水平。

  4、丰顺县实行按乡镇人口和地域面积,将乡镇划分成“较大镇”和“一般镇”两个档次,分别按一年120万元、100万元的标准拨付保障经费,有效调动了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5、加大了新农村建设和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今年,梅县政府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奖补方案,梅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镇村垃圾处理奖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6、加大民生项目建设投入。如梅县今年重点加快人民医院、农田水利、教育设施及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建设投入,通过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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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