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财政支持多措并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为加快建设宜居城乡,梅县采取财政+自筹的方式,全县每年投入约2000 万元普及各村镇配备垃圾车等工具,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确保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一、该县建立“户收集、村转运、镇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由农户每天自行将各自的生活垃圾收集装袋,村(居)委卫生保洁员按规划路线定时定点上门收集,转运到本村垃圾收集点,各村(居)委再将各收集点的垃圾按时统一清运到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尽量减少垃圾从出户、收集、装运到填埋全过程的裸露放置时间。其中各村(居)委卫生保洁员除上门收集清运农户垃圾外,还将负责辖区内公路沿线、主要河段、重点场所等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二、该县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镇级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将各镇(办事处、高管会)的党委政府“一把手”作为直接责任人,并将村(居)两委干部每人每月200 元的绩效工资与垃圾处理实绩挂钩。
三、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办事处、高管会)进行检查,对第一次督查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二次督查不合格的党委政府“一把手”要求在县电视台作检讨,对连续三次督查不合格的党委政府“一把手”和分管领导、挂点领导进行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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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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