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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多措并举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

  广东省湛江市财政局把新农保试点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程,深入农村调研,与村民畅谈新农保政策,从宣传发动、制度保障、资金筹措、工作措施落实等入手,多措并举帮助新农保经办机构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新农保试点顺利实施,让广大农民老有所养。据悉,试点单位坡头区目前已为1.93万人发放养老待遇金1067万元。

  湛江市于20099月出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对参保对象、缴费标准、补贴标准、缴费方式、领取条件、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等7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缴费标准设定每年缴费100元—5005个档次。农村居民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等村民60岁以后,按每月交纳的钱连同基础养老金一同返还。现已满60岁的老人不需交纳参保费,但其子女必须参保,才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市、区三级财政各负担1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由区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代缴30%的养老保险费。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省、市和区四级财政共同出资建立,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50%27.5元,省财政负担25%13.75元,市、区财政各负担12.5%6.875元。截至今年1030日,中央财政已预拨该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补助资金1297万元、省财政已预拨补助资金419万元,市财政已安排试点区新农保补助资金181万元,区财政预拨资金92万,湛江市试点区农民参保缴费收入462万元,财政专户收入合计2451万元。已全部转入坡头新农保专户,除去已发给参保人的1067万元外,剩余资金1384万元,将陆续发放到享受养老待遇人手中。

  湛江市试点单位坡头区,共有农村适龄应参保缴费人数11.1万人,60岁以上的有4.6万人。截至今年10月,全区已登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为7万人,占全区农村适龄应参保缴费人数的63%,实际参保人数1.93万人,占全区参保人数的36%,申请领取养老待遇人数为1.93万人,享受养老待遇人数为1.93万人,占全区农村60岁以上人数的42%

  为加强基金监督管理,湛江新农保实行区级统筹、收支两条线管理。在邮政储蓄银行开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和财政专户。支出专户由试点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管理,财政专户由试点区财政部门管理。农民缴费收入,由邮政储蓄银行代收款后划入财政专户。基金支出时,每月由试点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名单,报送当地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将资金从财政专户划拨到养老保险支出专户,由邮政储蓄银行直接将养老金打到受益人“一卡通”存折上,减少资金周转,确保资金安全。

  为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湛江市推行“进村一站式”服务,从邮储银行、劳动、社保、财政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服务组,以村为单位,现场受理申报、审核。在推广阶段,推行“指定时段进村服务”和“网点一站式服务”并行的混合受理方式。推出“存话费送农保”活动,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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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