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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县设立边远农村和山区学校特殊岗位补贴

  揭东县为鼓励教职工扎根边远农村和山区学校,促进城乡基础公共教育均等化,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该县实际,出台了《关于强势推进揭东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并制定《揭东县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作出了“设立边远农村和山区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补贴制度”的规定,从20109月起,该县对边远农村和山区学校设立“特殊岗位补贴”。根据调查审核,全县纳入边远农村和山区的学校共有58所,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为此该县财政每月需增加投入约16万元,每年增支约192万元。

  该县将补贴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随工资统发按月发放到教职工个人银行账户,确保边远农村和山区学校特殊岗位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立足长远,建立健全边远农村和山区学校特殊岗位补贴与县财力提升联动机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真正提高边远农村和山区学校教职工的待遇水平,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从教的积极性,使农村和山区学校教师队伍安教乐教,有力促进该县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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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