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平远县财政以社会保障为抓手改善民生
今年以来,平远县着重完善社会保险体系,落实和改善各项民生政策,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广大民众尽享国家“民生大礼包”。
最近,该县加快落实关闭、破产和解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那些原为国企职工并于2009年6月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由个人向社保局申报,经社保局及财政局联合审核后,县社保局将这些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从10月份开始纳入了职工医疗保险范畴,除不建立个人帐户外,享受同其它参保职工一样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县财政将此类人员参保所需的医疗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至目前,全县已有720多名退休人员享受了此项优惠政策。除此之外,今年以来,该县还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力抓好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从7月份开始,通过财政补贴部分缴费的形式将卫生系统近千名职工纳入职工医疗保险,并将财政拨款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纳入了财政预算。据统计,今年1至8月,全县累计征缴社会保险费总额为8400万元,比增1200万元。
同时,该县继续扎实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采取“党政齐抓、广泛发动、部门协同、镇级组织、村级实施”的办法,引导更多的农民特别是中老年人参保,让农保制度惠及更多百姓。目前,全县已有7.5万人参加了新农保,有2.2万人领取了养老金,月平退休金90元。
今年,该县还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今年1月、5月和7月按规定调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待遇水平,全县6000多名退休人员月人平养老金达1018元,失业保险金从551元提高到589元;并增加社会保障待遇项目。如9月份起按规定将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在生育假期内给予生育津贴;将贫困白内障患者给予每例600元的医疗费用补贴等,民众尽享“民生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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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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