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翁源县强化新农合基金管理成效初显
面对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当年超支千万元的严峻形势,翁源县在今年采取了“核定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数、人均住院补偿标准、设置安全预警线”等措施,遏制了定点医疗机构“小病大医、开大处方、滥检查、乱用药”等不良行为,新农合基金支出迅猛势头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新农合实施办法。该县在《翁源县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中,重新明确了住院、门诊等补偿办法,特别是提高了县外住院报销起付线(从原来600元提高到900元),规定CT、核磁共振(MRI),伽马刀及其它每人次500元/项以上的大型设备检查费用不予报销,从而制止了盲目到县外住院和滥检查等行为。
二、制定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评办法。该县制定了《翁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评办法》,设定了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年均住院补偿标准和核定年住院人数,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和日常不定期检查。每月在拨付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补偿款时,暂扣5%作为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与医疗服务质量年度综合考评结果挂钩,考核优秀的全额返还,不合格的全额扣除,合格的按分值比例返还。
三、设置基金安全运行月预警线。该县根据设定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年均住院补偿标准和核定的年住院人数,计算出各定点医疗机构全年住院报销补偿控制总额,超过全年总额的不补偿。同时,为确保均衡运行,该县还按各定点医疗机构全年住院报销补偿控制总额除以12,作为每月费用预警线,预警线以内的住院补偿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超过预警线的住院补偿费用,当月不予支付。同时,按设定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年住院人数除以12,作为每月住院人数预警线,对超出该预警线的住院费用,当月也不予支付。年终按“总额包干、结余不付、超支不补”的原则结算。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