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落实财政社保惠民政策 突出三项重点力促发展
在开展“抓落实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中,广东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对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的统一部署,把落实财政社保惠民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突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促进特殊群体就业三项工作重点,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重完善财政保障机制。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措施,是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中央医改文件精神以及广东省深化医改有关文件,《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提出我省各级财政2009-2011年医改新增投入资金约420亿元。广东省财政厅切实加强调研,在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方面下功夫。一是明确财政投入保基层、基础和基本。从省情出发,强调现阶段应首先解决制度上的公平问题,从低水平起步,着眼保基本、打基础、面向基层群众。二是兼顾供需,保障重点领域。财政医改投入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三是明确责任,分级负担投入。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责任,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确定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划分省和地方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责任,省级卫生投入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政府筹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保险支付。
二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着重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从最困难的群体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需求出发,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积极研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要求,不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一是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原则,积极参与研究出台了广东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办法,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启动了韶关曲江区等14个县(区)的试点工作;二是建立了财政支持机制,积极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在对参保农民实行“普惠制”补助的基础上,对农村特困群体实行特殊的照顾政策;三是加强新农保基金管理,规范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程序,严格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三是进一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着重于服务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和稳定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国家关于促进就业和我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统一部署,广东省财政厅以加强培训载体建设、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为扶持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方位稳定就业,为推动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产业转型升级储备技能人才,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一是支持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继续资助我省45周岁以下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享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入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实行免学杂费和补助生活费的政策,在缓解我省就业压力的同时,为产业转型升级储备技能人才。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发挥社会保险功能稳定就业。多渠道筹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并贯彻实施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费率、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缓缴社会保险费、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等措施为企业减负,稳定就业局势。通过积极的应对措施和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努力将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形势的影响降到最低。三是主动配合,做好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资金保障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在充分测算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做好资金安排,发挥其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功能作用,确保政府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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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