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财政局创新工作方式积极落实家电下乡等惠民政策
今年以来,江门市财政从深入贯彻落实家电下乡等补贴政策、创新补贴方式着手,继续做好服务,让更多群众受惠,并取得实效。据统计,1至5月,全市家电下乡发放补贴15,378笔,补贴金额410万元,拉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7万台,销售额达3,700万元;汽车下乡发放补贴2,152笔,补贴金额924万元,拉动销售汽车下乡产品2,100辆,销售额达1.13亿元;摩托车下乡已发放补贴25,693笔,补贴金额1,463万元,拉动销售摩托车下乡产品2.5万辆,销售额达1.45亿元;家电以旧换新发放补贴19,720笔,补贴金额564万元,拉动销售家电产品4万台,销售额达1.42亿元;汽车以旧换新发放补贴14笔,补贴金额17万元,拉动汽车销售额达250万元。以上五项惠民政策累计拉动内需近4.4亿元。主要做法:
一、把握政策动向,加大宣传力度
家电下乡等惠民政策自实施以来广泛受到群众欢迎,并且拉动内需成效明显,从今年开始,国家对部分补贴政策进行调整,并加大力度实施。一是“汽车下乡”政策延长一年,并同时享受购置税优惠,即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年底止,符合条件的车主可以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二是“摩托车下乡”政策时间延长至2013年1月31日,摩托车产业对江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该项政策实施时间延长,对拉动经济内需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家电下乡”提高限价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大幅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并对提高限价部分所对应的下乡产品统一实行定额补贴。今后广大农民朋友在选购家电下乡产品时可选择单价更高的产品购买并享受下乡补贴。四是延长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时间原定至2010年5月底止,由于群众反应良好,经上级财政部门批准,目前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继续实施,具体截止时间由上级财政部门另行通知。市财政与相关部门迅速掌握上述各项政策的动向,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力度宣传政策调整的情况,促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为继续实施好补贴政策打下良好基础。
二、强化服务意识,创新补贴方式
一是进一步简化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程序,实现网点垫付。从4月1日开始,全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方式统一调整为由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的方式,以更加便利的方式服务群众。二是由市本级财政垫付补贴资金。根据各项补贴政策推进进度和工作实际,今年四月,为避免上级补贴资金出现缺口,市本级财政迅速响应,率先垫付1,200万元给下辖各市(区),确保各项补贴政策顺利实施。三是“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行先“售新”再“收旧”。今年起,全市范围内允许家电以旧换新双中标企业实行“购收同步”,不规限于以往的先“收旧”,才允许“售新”,方便消费者进行家电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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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