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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推进公共教育均等化成效明显

  一、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一是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同时,做好非户籍常住人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将外来工同住子女的入学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整体工作之中。二是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装备”工程,四年来,在省教育厅1543.11万元补贴资金支持下,各区县投入配套资金1203.35万,此外,还投入约3172.5万资金,在农村中小学增建一批电脑室、电教平台和实验仪器,使全市农村中小学的实验和信息化装备得到有效地充实和完善,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三室一场五有”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极争取当地电信部门的协助,建立起覆盖全市的教育网络,基本实现全市中小学“校校通”、“班班通”。三是实施广东省“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实现了结对学校的双向发展,在促进教育均衡,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09 -2010学年全市免费义务教育学生总数为901673(其中农村免费学生690311人,城镇免费学生211362),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94.62%。在农村、城镇实施完全意义的免费义务教育,切实减轻了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解决了困难家庭子弟上不起学问题,消除了因贫辍学的现象,义务教育巩固率明显提高。

  二、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一是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限,通过立法程序,颁布实施《汕头市城镇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汕头市基础教育投入保障条例》、《关于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校舍工程建设实行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汕头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项目融资方案》,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供了法规保障和筹集资金的政策平台。二是从2008年起至2011年,连续4年,除了省的资金补助外,市财政每年再安排1亿元,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全市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入了快车道。两年来,全市共下达了三次高中阶段教育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共计2.35亿元,总投资12.66亿元,计划建设69.25万平方高中校舍,可新增学位6.58万个,稳步推进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进程。2009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达19.15万人,比2006年增加了6.4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71.2%

  三、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大发展。全市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市滨职校实训大楼、市文化艺术学校新校舍、潮阳区职教中心等十多处建设项目陆续建成,全市职业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办学规模节节上升。同时致力于发展非全日制职业教育,2010年计划招收2.1万个非全日制中职学生,以解决中职教育发展瓶颈。

  四、加快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吸纳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2008年全市共吸纳高校毕业生1864人。2009年全市共吸纳高校毕业生1539人。同时,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通过开展此项工作,优先保证有数量足够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从而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学历结构,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和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及水平。二是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积极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落实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教师平均水平大体相当。20089月至20103月全市用于解决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两相当”新增财政资金30590.95万元。三是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校本培训、校外进修等方式培训“双师型”教师,提高职业技术教育教师的业务水平。此外,积极推动学校校本培训工作,开展专题讲座和研修,在教师队伍中建立学习型的组织,进一步促进了教师队伍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

  五、建立健全教育资助政策体系。2008年春季起,在原实施的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基础上,对20%的特殊困难家庭子女提高了补助标准。3年来,共补助困难学生40.66万人次,补助金额达1.1亿元,有效地巩固了全市普九的成果,为教育强市、教育强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建立完善教育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利用财政、金融、税收、信贷等手段提高教育融资能力。发挥有限资金扩张效应,采取拨款与贷款相结合和贴息方式,以及通过易地迁建、土地开发等多种途径筹措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同时,利用侨乡优势和捐资兴学的优良传统,广泛发动社会有识之士及海内外同胞、侨胞积极捐资助学、建设校舍、配套设施,形成由政府、学习者共同分担和社会捐助的体系。2009年,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24.81亿元,占GDP比例为2.4%,比上年提高0.24个百分点,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26.81%,比上年提高2.64个百分点;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24.07亿元,增长17.41%,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七、大力推进教育体制创新。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国家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切实抓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2009年,全市民办中小学63所,在校生约7.8万人,占全市在校中小学生7.25%,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主为,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的体系。二是各区县理顺了“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县长负责制得到落实,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各区县均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县为主,镇大力支持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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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