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广东财政新闻联播

湛江财政资产管理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近年来,湛江财政加大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努力提高财政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探索市直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资产监督,规范市直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2009年,湛江财政选取了湛江日报等21家事业单位开展财务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通知》,指导试点单位按要求编制2010年的财务预算报表和开展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收集并认真审核试点单位上报的财务预算报告,草拟了《试点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审核情况报告》。对各单位的预算编制报表进行分析、汇总和测算,按照“营业收入利润按三年平均数年递增10%”,“年收入500万以下,按最高收入总额的10‰列支业务招待费;年收入超过500万元,超过部分最高按超过金额的5‰列支业务招待费”,及“办公费用按2009年实际支出数递减5%安排”等标准,核定各试点单位的2010年财务预算指标,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监管。制定了《市直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财政局内部业务规程》,理顺和明确了与市财政局内部的业务和工作关系。

  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处置。在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湛江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租办公用房和临街铺面管理及处置实施细则》机关管理措施、印发了《关于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收益管理的通知》,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出借等实施程序、合同签订、租金管理及工作纪律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由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对出租办公用房和临街铺面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委托评估、统一公开招租、统一签订合同。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有偿使用所得统一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财政按规定核拨单位使用,其中:属于租金收入的按上缴总额的60%返还给单位使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所得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2009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纳入统管的出租办公用房和临街铺面共363间,租金收入达1741万元。

  三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财政部门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信息交流平台,全面、及时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2008年,湛江市作为《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首批试点单位,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09年,湛江市制订了《湛江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系统建设工作目标、内容及实施步骤等。通过对市直310家行政事业单位的350多名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督促和指导各单位调整及补充200720082009年资产增减变量等基础性工作,目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除市国土、公安、环保、社保等在县(区)的分局以及地段较偏远的市殡葬管理所、市垃圾场等单位暂时未能安装专线外,其他部门和单位基本建立起资产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了财政部门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使财政部门能实时获取最新的资产信息数据,有利于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进行统计报告,并为下一步通过网络实施资产处置工作提供了平台

  四是科学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2009年,市财政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湛江市千福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虹宇房地产土地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市千福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湛江市中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四家评估机构,获得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服务资格,中标收费率分别为37.45%和31.4%;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列入资产评估范围的行为,规范了实施资产评估的申报、抽签、核准、批复等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