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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财政局开展全市财政“五五”普法

  为全面了解惠州市财政部门“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近期,市财政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区)财政部门“五五”财政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以市财政局《印发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惠财法〔200669号)的贯彻执行情况为主,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基础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和依法理财工作。检查组听取了汇报,查阅了“五五”普法档案材料,组织了六场普法抽查考试,并按照《全市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计分标准》测评打分,对各县(区)财政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考评。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惠州市财政“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总体是好的,各县(区)财政部门做到了单位领导重视、工作机构健全、人员组织到位,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年末有总结,培训有特色、宣传有层次、工作有制度,全市财政部门依法治理成效明显,没有出现违法犯罪案件,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其中,惠城区财政局完善制度建设,普法形式多样,结合区中心工作、行业特点和不同层次人群进行普法;惠阳区财政局全局上下形成合力开展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的主题融进各项工作平台,网站普法效果良好;大亚湾区财政局普法材料齐全规范,基础工作扎实;龙门县财政局建立了“十个一”普法工作机制,在各县(区)率先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局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这些都充分展现了全市财政普法工作的风貌。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普法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个别地方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有些财政普法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执行效果不明显;普法宣传报道不足,普法工作方面的简报、信息数量较少,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没有进行充分的宣传报道及上报;档案资料不够完备,部分单位对普法工作档案的建立不够重视,忽略平时积累,导致资料收集不完整。

  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对普法工作基础性地位的认识,总结了经验,有力地推动了惠州市财政“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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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