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财政严把“五关” 力促非税收入稳步增收
鹤山市财政围绕抓收入、保增长的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积极研究应对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在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同时,重点推进非税收入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严把五个关口,力促非税收入稳步增收。
一、严把财政票据规范关。一是督促各执收执罚单位统一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印制的票据,建立和健全票据的保管、领购、核销和监督管理制度。二是对票据管理实行专人、专库、专账、专档管理,使每一份票据的购、领、销、存、报同收费管理网络同步运行,做到账簿归档和网络纪录的双重管理。三是实行“限量供票、定期核销、交旧领新、票款相符”的管理办法,建立票据收据的领用、发放、结存季度统计报表制度和定期稽查、缴销制度,从源头上根治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行为。
二、严把非税征管制度关。严格执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制度,落实收费、基金和罚没收入“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的规定,及时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和坐收坐支的行为发生。
三、严把执收执罚审核关。审核界定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做到应罚则罚,应收尽收。一是清查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利用房产、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进行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并对其有偿使用收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二是建立国有资源(产)市场体系,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小汽车(私有)号牌使用权、公共场所广告牌经营权以及河沙、石场开采权等公共资源,实行招标拍卖的方式出让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等,所取得的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将事业单位凭借国家权力、国有资产、国家资源、政府信誉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界定为政府非税收入,其依法纳税后的余额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严把罚没物品保管关。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法部门在执法和处理没收物品过程中,依法对没收物品设立专项账册登记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和健全单位内部没收物品交接、验收、登记、保管、定期结算、清仓等制度。
五、严把非税收入监管关。提高非税管理效率,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一是落实非税收入管理稽查制度,对各项收费和基金的征缴情况进行一年一度的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二是继续执行和完善非税收入政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实行挂牌征收,使缴款单位和群众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稽查、举报、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对乱收乱罚或应征不征、应罚不罚、随意减免的违规现象,予以媒体曝光,并依法给予处罚。对擅自取消征收项目、降低征收标准,造成财政收入流失的,财政部门根据收入减少的数额相应扣减相关部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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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5月21日